最近在太多場合戴上不同的假面,扮演不是自己的角色。談不上虛偽,也不一定為了甚麼功利的目的,甚至可能有點世俗認為正面的效果(例如裝出一副比無能的自己更強的姿態);就是不是自己,當自己是扯線公仔把玩。難道非得如此?假如說來說去又是一些言不由衷的,浮面的話,說了跟沒說一樣,真不想與任何一個人有關聯。那些廢話,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明知是沒有意思,但還裝作樂此不疲,還是覺得沒有意思也不是一回事,還是根本不會去想有沒有意思。又或者說把自己表現得更加 competent ,為甚麼非得要更加「正面」?統統都是多餘的。我想我對莉芙奧曼( Liv Ullmann )在《假面》( Persona )裡的隔絕,現有了另一種體會。
當然也有些人是樂於跟他們在一起的,下文續。
Thursday, May 03, 2012
假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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