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o after all, one point I wanted to make is, apple products, i-products, technology...some people see these as ends, some people, means. And I know where I stand. And I know what is really precious.
Friday, May 04, 2012
Thursday, May 03, 2012
兩種不同的人
在這裡的朋友大抵可以分兩大圈子。其實也只是一個圈子,因其中一個圈子也不知算不算真的朋友--都是 Tim 的朋友,相熟的一個星期最少見一兩次,吃飯甚麼的;不定期見面的也總會在各大小社交場合遇到。
另外一個圈子就是自己認識的人,碰巧都是歐洲人。有之前一起做事的意大利人,來自波隆那( Bologna ),也就是艾柯( Umberto Eco )講學的地方,他還去過聽課。此外是他的法、越混血女朋友,他們非常隨意,有波希米亞人風範,不時有世界各地來的朋友寄住其家。此外有住在附近的德國人,很純真的一個男孩,非常坦率,令你也可以放心的坦率。還有有一個澳洲人,我覺得他也不太澳洲人。他是 Tim 的同事,在大學教授莎劇和文藝理論,介紹我認識時 Tim 說,你要找人談艾柯 ,找他就對了。此後我們絕大部份對談圍繞 iphone 及崇拜 iphone 的人的不是、Alain de Botton 之一錢不直(請勿怪我又提一次,被人請去消費彼君的講座,對我是一等的侮辱)等等,也說莎岡( Francoise Sagan )的《某種微笑》( A Certain Smile )有多好看。諸多話題中我特別取《某種微笑》,因我思疑第一個圈子裡那些人,不可能有誰喜歡這部小說,那種隨意、非道德、渡假至上、一任懶散的心態,對那麼正經的人來說可能是洪水猛獸。有時我覺得他們很不理解「放任」......
我這些比較要好的朋友,都非常隨意,不用見面就一套問好、寒喧、稱讚的程式,除後展開很合宜的談吐,很得體的話題。在他們跟前我不必太顧忌,也知道他們一定明白我在說甚麼(我嘗在 i 產品崇拜者--提議買 ipad給 Tim 的人及她女友--跟前講波赫士 Jorge Luis Borges 的阿基里士與龜悖論,我自覺得 fascinating ,她們雙目呆滯以為碰上外星人),這是非常寶貴的。
他們還有一個共通點,就是都沒有 iphone (!)--好的我坦白:我們不約而同在上一兩個月內無奈或無意地用上了 iphone 或 blackberry ,但誰也不當一回事,就如家裡添了個暖水壺之類,不值一提。
上述一對 i 產品寶貝,坐下來就談論最新的 app ,新的 iphone ipad 怎麼了,下一個型號會有甚麼新功能,互聯網今天又進化了多少。他們在意科技如何影響人與人的關聯。我的歐洲幫,坐下來談天說地,說一些很瑣碎的事,昨天起床看見庭院有一隻 possum 甚麼的,當然也可以談 Serge Gainsberg 、蒙尼卡維蒂( Monica Vitti )。意大利的工作人其實是設計電腦程式,對電腦、科技瞭如指掌,但他不在乎,不會一天把科技掛在口邊。他會告訴我,意大利有五個作家,用「 Wu Ming 」為筆名,取其無名 / 五名之諧音,聯合創作了一部叫 Q 的小說(我後來發現,這部書他們用的筆名實是 Luther Blissett ,但同樣是玩的是文字遊戲),講中世記宗教殘酷史,很有《傅科擺》( Foucault's Pendulum )風味,我聽得津津有味。
他們在意人與人的關聯,而人與人的關聯就是這樣簡單實在的。談漫無邊際的話,自然有些東西在滋長。
假面
最近在太多場合戴上不同的假面,扮演不是自己的角色。談不上虛偽,也不一定為了甚麼功利的目的,甚至可能有點世俗認為正面的效果(例如裝出一副比無能的自己更強的姿態);就是不是自己,當自己是扯線公仔把玩。難道非得如此?假如說來說去又是一些言不由衷的,浮面的話,說了跟沒說一樣,真不想與任何一個人有關聯。那些廢話,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明知是沒有意思,但還裝作樂此不疲,還是覺得沒有意思也不是一回事,還是根本不會去想有沒有意思。又或者說把自己表現得更加 competent ,為甚麼非得要更加「正面」?統統都是多餘的。我想我對莉芙奧曼( Liv Ullmann )在《假面》( Persona )裡的隔絕,現有了另一種體會。
當然也有些人是樂於跟他們在一起的,下文續。
Wednesday, May 02, 2012
天大諷刺
Tim 的博士論文終於通過所有考核,畢業期在七月。
消息一出來,某好友(此好友亦是月前發起買票去消費 Alain de Botton 講座的「知識份子」,真是他 x 的有知識!)即發電郵予大眾,提議合資買他一台最新的 ipad 。
天大的諷刺是,我去年底從弗羅倫斯訂製了皮製的 journal ,也可以放便條、筆、卡片等等的,封皮刻上 T.M. 字樣,原是用作畢業禮物,至今還偷偷收在抽屜裡。其實他已少用 journal ,但這種東西在辦公桌上總有用吧。弗羅倫斯的皮革,換我是想想都銷魂了。
有些人,如我,就是一廂情願。 ipad 與 leather journal 呀,你要哪樣?滿肚子不合時宜。
所以,合資還是不合資?錢完全不是問題,而且收 ipad 的人一定高興。我簡直不能想像任何人收下 ipad 會不高興。這也是我厭惡蘋果產品的原因,太沉悶了。前幾天這「好友」的女友還說我的 Mac 用四年是太舊了。為甚麼一件東西用了四年就必然是太舊了,當然這不是一件普通的「東西」,這是科技產品,而科技正在以不能想像的速度不停更新(而製造商早就有計劃在甚麼時候告訴你下一個更新......)。但我的電腦還好好的。我才不乎在她說我的東西舊,但為甚麼我們理所當然認為科技產品必須不停更新、更新、更新,而且新的才是好的,而四年就已經是太舊?為甚麼我們深信不疑?當然假如是革命性的更新,例如從水壺型手提電話進化到手掌般大的手提電話,例如從液晶營幕進化到 LCD 營幕,對生活及習慣帶來前所未有的戲劇性的轉變,那舊的一款就算一個月也嫌舊了。但假如那不是甚麼革命性的硬件進化......或許我其實也很無知。
所以,合資還是不合資?錢完全不是問題,而且收 ipad 的人一定高興。但我高興嗎?
所以,合資還是不合資?錢完全不是問題,而且收 ipad 的人一定高興。雖然我不高興,但這為的是畢業的人吧?
其實我合資不合資,完全只是個儀式,因為好友已在 google document 上分享了報名檔,所有人都答得很快,在我開始想以前,錢已經集齊了。
所以我連迷惘都來不及,也不必要。
但我還是要想,合資還是不合資。
Friday, April 13, 2012
惟愛日高眠
iphone 上有 app 謂 "sleep cycle" 。啟動後電話放在枕邊,可以感應人在睡眠中的動態,紀錄甦醒、入睡、沉睡等循環云云,因而能在用家指定時間內是最淺睡的時份響鬧,感覺比較不疲累。
試用了幾天,對我而言作用真不大。我是長年 snooze 成癮,鬧鐘響過第一次必要再響三四次才起得了床,每日不定。這 app 的 snooze 功能沒準,它總在你設定響鬧之前開始吵醒你,繼後每兩、三分鐘 snooze 一次,到設定時間止,你要再睡便自誤了。我這兩天便都誤了時!
而且那些 default 的響鈴聲,實在過份柔和,感覺完全是在世外渡假 spa ,哪會想起床?
Wednesday, April 11, 2012
當時只道是尋常
今天清晨被樂聲吵醒,一時以為還在香港,怎麼聲音那麼熟悉?再看身邊人,驚覺那是 Tim 的鬧鐘,原來回到布里斯本了。
今次回香港,不愉快經歷比愉快的多。城中的怨氣;城中人不禮貌的嘴臉,理所當然的粗暴,令人覺得家不是家,人也不自覺暴躁起來(一個截不到的士的晚上,我在 Facebook 狂鬧香港)。但最後還是捨不得離開。也不是為了要找甚麼舉目即是--只感歎時間太少,可以花費的金錢太有限--,而是那無可取替的生活味道。
我在香港住的小單位比現在的小三倍,與家人同住。但身處狹窄的房間,或陳舊「屋企樓下」的自如,甚至巴士上的座位,街上的一角,那種生活的味道,民間的吵鬧與不修邊幅,是這個潔淨、規距、道理分明的社會不會有的......
還有最難話別的,自然是每天起來見到的家人,母親做的飯。
